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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发布者:法治新闻日报 日期:2022-11-20 点击数:

新华社澳门11月19日电(记者刘刚 李寒芳)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11月19日在澳门举行,选举会议成员469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推选产生了选举会议主席团,分发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信。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来澳门主持选举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主持会议并讲话。

  在介绍了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后,杨振武说,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同心协力,开创了澳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局面,谱写了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华彩篇章”。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是“一国两制”方针在澳门的具体实践,是澳门同胞作为国家的主人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要充分把握党的二十大开启国家发展新征程、“一国两制”实践进入新阶段为选举顺利举行创造的有利条件,胸怀大局、把握大势,深入领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的决策部署落实到选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澳门全国人大代表发挥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职责,依法做好选举工作。要牢固树立维护国家安全的底线意识,坚持选举的正确方向,守好代表“入口关”;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严谨审慎地行使好提名权和投票权;充分发扬民主,确保选出坚定爱国爱澳、在澳门具有广泛代表性、德才兼备、参政议政能力较强、澳门同胞满意的全国人大代表。

  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提名,经过表决,推选出由马有礼、许健康、邱庭彪、何厚铧、姚鸿明、贺一诚、高开贤、崔世昌、梁玉华(女)、梁华、廖泽云等11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的澳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主席团主持选举会议。

  会议向选举会议成员分发了代表候选人提名信。按照选举办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为12名,每名选举会议成员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12名;年满十八周岁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凡有意参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应在选举会议主席团确定的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期限内领取和填写参选人登记表,取得15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提名信,在提名截止日期之前,亲自送交选举工作办公室。

来源:新华网